价值互联网:超越社交与超越货币

内容参考作者2018年11月2日,Facebook iD8(Innovation Day)北京开发者大会的讲演。


今天五花八门的科技产品和创新模式天天都在争奇斗艳,让人眼花缭乱。然而,正所谓“淘尽黄沙始见金”,创造巨大价值的创新大多数一开始都是沉在深处而不是浮于表面的。要抓住创新机遇,不但需要有一双慧眼,看穿魅惑的包装,还必须有一双净手,抹去资本的泡沫。

如果我们慧眼和净手并用,就会发现我们正处在一场史无前例的伟大进化当中。驱动这场伟大进化的是价值互联网。在科技发展史上,真正伟大事物在诞生之初的时候,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关注,然而却以蓬勃之势成长起来。1969年出现了Arpanet,也就是互联网的前身。据说,第一次测试五个字母没有传完就都掉线了。2004年Facebook.com的创立标志着社会网络的诞生。2018年是“价值互联网”元年,代表着互联网进化到价值系统。2018价值互联网诞生的标志是以人为本的共享价值网络 (Toshare.co),以人为中心的人工智能(Human-Centered AI),以证券通证区块链(STO)等系统的出现。

价值互联网(Value Internet,简称VI)是智能体相互联接与共享价值的复杂智能系统。VI是网络系统进化的最高形式。网络系统是无所不在的,我将人类迄今所建立的网络系统分为交通网络,信息网络,社交网络,价值网络四个阶段。然而这四个阶段所对应的连接方式基于不同层次。交通网络基于信号,信息网络基于信息,社交网络基于信用,价值网络基于信任,在更上层就是信仰了。因为不同层次网络是人类为了满足其不同层次需求而发明创造的系统,所以这五层与马斯洛的人类需求层次是基本对应的。


价值互联网超越了社交网络的层次,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价值联接。从联接本质上看,网络通过协议让子系统分布式主体之间形成关系,从而实现子系统或结点与其他子系统或结点的交互。联接无处不在,联接使要素交互成可能,交互又形成了经济。农业经济是作物种植转移,商品经济是产品生产与交易,服务经济是信息生成与传递,价值经济是价值创造与分享。这一进化过程是分层累进的。从电路联接(Intel),数据联接(Oracle),信息联接(Cisco),网页联接(Google),我的网页(facebook),现在的我(Wechat),到“我(VIA)”。每一层面都通过企业发明的相应的协议标准来进行联接。联接的现实作用是实现了资源要素的流通与配置。从此意义上看,互联网是实现经济的基础设施,越高层次的经济,必须相应的互联网系统发挥联接与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社交网络联通了归属于人的数字内容与信息,这属于信息网络的相对高层。

然而社交网络,特别是微信等即时通讯社交网络,传递的是个人所发出或转发的数字化信息内容。信息内容被接受或点击就已经实现其信息交互目的,在社交网络层次人与人是通过信息内容来交流的,并没有直接实现人与人面对面的价值交互。价值交互包括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个人价值包括人的价值影响心理判断,认知升级,健康提升等。社会价值包括人与人相应的信任社会关系增强,合作效率提高,利益分享等。这些过去是在用户的心理和精神当中作用的,而并未被互联网数字化,更缺乏互联网协议与标准。要实现真正意义的价值交互,必须将人与人之间的规范,习惯,法律,制度等形成符号化内容与可计算规则。这些都不是社交网络本身在信息网络层次能够实现的。因此说价值互联网超越了社交网络,实现信任网络层次的联接与合作

由于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思想活动与关系变化几乎是无限量的不确定,计算机系统可实现的规则与交互协议有三个必要条件:第一符号记录保存不变,第二是规则高度的抽象并能够被社会普遍认可,第三是规则本身脱离硬件系统软硬件标准差别的限制。现实世界中,这三者是以货币体系部分实现的。货币作为价值媒介,必须具备难以变质,能代表各类产品服务价值,以及不依赖于单一介质的特点。十年以前,在传统信息网络中,还没有这三个必要条件同时具备的协议方法。而近十年的区块链技术发展恰好部分具备这三个条件。区块链区中心化,分布式记账保证加密区块内容不可从系统完全擦出,通证Token分配模式(POV如POS)与智能合约可以脱离计算机不同系统标准的限制。但是,在社会普遍认可方面区块链和其产生数字货币(如比特币)并不具备。其原因一个是区块链规则得不到全民立法通过方式,一个是币值大幅波动带来的巨大信任成本。区块链技术本身充其量是一种新的“货币”制造方法,根本不是新的货币,更不是新的货币体系。虽然区块链所形成的网络系统并不是价值互联网,但是区块链技术与协议通过一系列的协议如总帐,支付与交易,探路,合约,应用等,让人类实现了在互联网上高度可信任的数字资产化。这是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迈出的巨大一步。价值互联网的关键协议与规则必须能够将人的主客观认知与行为,以及因此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进行计算。其本质是价值数字化。价值数字化的中心是人以及复杂巨系统。价值数字化需要多学科的协同作用,包括法律哲学,心理学,认知科学,生命科学,社会学,复杂经济学,系统科学等。人工智能(AI)是计算科学与其他科学连接的桥梁,但是不是唯一桥梁。现有的以深度学习,自学习,语义智能等技术为突破的技术取得巨大进展。尽管如此,但是AI计算体系依然是基于希尔伯特完备空间计算基础,这与人的认知思考体系有本质区别。这就意味着无论AI的表现如何与人部分相似但整体永远分层差异。


越来越多的AI系统在很多方面会表现出超过普通人的才能与效率,人类其实是被嵌入进一个AI系统构成的价值互联网中(VI*AI系统)。价值互联网并不是完全有计算机构成的网络,也不是完全由人构成的网络,而是由“智能体”构成的网络。人与AI系统共同构成的联接网络并影响个体行为的因素。AI系统本身也具有数字资产生成能力(例如机器挖矿),但是其不具备价值规则立法的权利与能力(如自主设定分配算法)。作为价值主体的人以及与其相关联的AI系统(包括人创造,使用,投资的AI系统)构成了智能体。就像有智慧的人之间交易不会仅仅看价格。智能体发生联接和交互普遍不是基于价值符号,一定是更高层次来做判断分析。价值互联网超越了价值符号,进入了价值资本层,也就是说价值互联网超越货币,实现了货币体系难以达到的效果。在价值资本层协议是定义与规范智能体之间的联接、互动、资源优化分配的规则与标准。我们将这类协议称为价值互联网协议(VIProtocol)。 VIP协议所能描述的一定是跨时空的全生命周期的价值互联网互动。这涉及价值创造、价值贮存、价值流通、价值分享等多个领域的测量,计算,交互的数字化方法,势必影响到未来人类经济与社会的根本层面。这也是国际尖端科学家与科技企业必然竞争与合作的领域,也是价值经济的核心所在。

人类必然在自己编织的价值互联网中实现自己的共同命运。


千灯互照,光光交涉。价值互联网点亮人心中亿万盏明灯,也让亿万人实现美好的人生价值。